馬逢國帶200克髮型造型啫喱上機 被批帶頭違規
發布時間: 2018/05/24 17:13
最後更新: 2018/05/24 17:50
有傳媒報道指,立法會體育、演藝、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日前在機場離港時,手提行李載有一支200克的髮型造型啫喱,容器超出最多100毫升的規定,安檢時被要求將物品寄艙或棄置,惟馬逢國拒絕,並曾提及自己是議員及認識機管局行政總裁林天福,要求跟更高級職員對話,其後獲放行,被批評濫用議員身分強行帶違禁品。
馬逢國接受傳媒查詢時承認自己有攜帶一支200克的髮型造型啫喱登機,跟職員交涉時亦有提及自己的議員身分。本身是民航機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認為,事態非常嚴重,批評馬逢國身為議員帶頭違規,應向機場人員道歉,他今日(24日)已去信民航處及機管局要求必須嚴正處理事件,又會要求保安事務委員會跟進。
譚文豪又指,有關手提行李容器的規定,是根據國際民航組織指引而定,無人可享有特權違反規定,質疑馬逢國的行為或觸犯機管局附例,妨礙獲授權人士執行職務。
雖然馬逢國回應傳媒查詢時承認曾跟職員理論,指其造型啫喱實際已不足100克,應可上機,但根據民航處規定,手提行李中攜帶液體、凝膠及噴霧類物品的限制是遵照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指引,香港國際機場於2007年3月21日起,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、凝膠及噴霧類物品,均需以容量不超過100毫升的容器盛載;任何容量大於100毫升的容器,就算未裝滿液體、凝膠或噴霧類物品,亦不會接納。